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胜利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8]39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张家界市公路管理局以张路发【2019】11号批准,招标人为慈利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工期
2.1、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胜利大桥(原市场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该桥梁全长187m,桥宽8m,上部结构主桥为3×45m空腹式石板拱桥,矢跨比1/5,引桥为1×20m空腹式石板拱桥,矢跨比1/3.6,下部结构为重力式墩台、扩大基础,桥面铺设125px沥青砼等。
2.2、招标范围:慈利县胜利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金额具体以财评为准。
2.3、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80天,质量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5年。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近5年内(2014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系指≥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加固维修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交通运输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连续近6个月(2018年10月-2019年3月)由社保部门出具(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网上查询信息应与纸质材料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如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项目撤离)。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湘交基建〔2017〕44号)第十一条“信用等级的奖惩”中上一年度评为D级、连续近两年评为C级、连续近三年评为B级及以下等级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打印件)。
3.5 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打印件)。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打印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打印件至少包含查询网址、查询日期、要求查询的具体内容。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帐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注意:每次每个标段账号随机生成)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10日至2019年04月16日23:59分止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图纸每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331023411@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4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744-2250388。
10.附件
附件1: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2:诚信投标协议书
11.其他事项
投标人须在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后,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招标人签订《诚信投标协议书》(携带单位公章)(需放在投标文件内,若无协议书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见附件2。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慈利县公路管理局
地址: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中路131号
联系人:熊站长、于女士
电话:13974427205 、13574450456
代理机构:湖南智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慈利县零阳镇胜汉步行街A栋2-19-133、134、135号
联系人:李女士、伍先生
电话:15174467868 15207449686
附件1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与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没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没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没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参加慈利县胜利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或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参加慈利县胜利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公开招标的投标活动。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申请人:(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投标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2:
投标诚信协议书
招标人:慈利县公路管理局
投标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保证慈利县胜利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依规顺利实施,投标人特签署本诚信协议书,就有关事项协议承诺如下:
1、我单位自愿参加慈利县胜利大桥维修加固工程的投标,由于项目范围广,施工难度较大,我单位已充分了解了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若我单位有幸中标,特此承诺能够完成各项工作。
2、若我单位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工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保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廉洁自律,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上级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等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赠送;保证按照有关规定不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违规出借资质;保证不相互串标、围标;保证不弄虚作假;保证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或转包。
4、若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招标人:(盖单位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