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富民市场火灾后结构补强工程已由郴州市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2020]73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由北湖区财政先行垫付,招标人为郴州市北湖区北湖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湖区富民市场火灾后结构补强工程;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国庆北路44号(富民轻纺市场火灾区域内);
2.3 建设内容:原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为24200平方米,共七层,地上一、二层为商业部分(分为AB、CD两栋),三层及以上为住宅(分A、B、C、D四栋)。因火灾致使部分结构构件受损,现对其进行结构修复及加固,同时对局部受损水、电、气及过火门窗的更换、外墙粉刷等配套建设。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2092.09万元(其中:设计费 43 万元)。
2.4 工 期:必须于2020年07月31日前完成(其中设计周期:14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 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施工和设计单位都是省外企业需同时提供;
3.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7月-2019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打印版为依据。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关键岗位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设计负责人1人,其余2人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7月-2019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打印版为依据。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 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的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且为主体单位在职人员),并授权其负责该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3.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承诺,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4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03月3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部分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04月07日至2020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14:00~17:00时,节假日休息)自行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431室进行不记名领取暗标制作工具(疫情期间前来领取暗标纸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入场),为了防止乱领代领的不良现象,确保各潜在投标人能及时获取暗标资料,在不记名领取暗标资料时,请自行投入人民币100元于暗标纸旁边的信箱中,一次限领取暗标资料一份,逾期不受理,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在规定处自行领取,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 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具体包括:技术标I(设计文件): ①外包牛皮纸;技术标II(施工组织设计):①外包牛皮纸、②封套贴纸、③封面、封底、硬纸。
6.4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4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0室第七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北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775980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北湖区北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郴州市协作路
联 系 人:黄刚
电 话:134878993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地址: 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4楼106房
专职人员:周德 郭聪 杨永健
联系人及电话:李龙0735-2480916 18670563188
邮箱:7933913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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