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昭山示范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叶家山(陈牯塘)安置区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叶家山(陈牯塘)安置区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项目 1.2采购计划编号:潭昭财采计[2020]37号 1.3委托代理编号:XTZX-201206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采购预算整包叶家山(陈牯塘)安置区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项目1项875374.50元1.7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 名称标的主要需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整包叶家山(陈牯塘)安置区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项目叶家山(陈牯塘)安置区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详见磋商文件)1.服务要求:合格。 2.质量要求:满足湘潭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现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房屋检测鉴定并出具检测鉴定报告并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鉴定评价意见。 2.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并在项目进场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检测鉴定全部完成出具鉴定报告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且经相关部门备案后支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100%。(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2.1.1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2.1.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结构鉴定、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2.2.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2.2.3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其他说明: 2.4.1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1.1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第2.1.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 近三个月 是指2020年9、10、11月连续三个月。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3.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0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起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3.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3.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3.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16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 5.2.1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本投标人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5.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 确认投标 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 保证保险 ,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4截止时间查询,如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未按时足额缴纳或保单未生效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昭山示范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株易路口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8973269803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楼2303020-2303021号 联系人:林先生 韩女士 电话:0731-58227522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测温人(签名)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个人住址单位电话个人手机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人员身份□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参加: □ 开标 □ 评标开评标室号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 □无是否在2020年2月1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否 □是,到达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否 □是,接触时间为:湘潭本地人员填写2020年2月1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否 □是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外埠来潭人员填写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请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 ,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