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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职业中专学校整体搬迁工程-原湖南机电学校教学楼结构修缮改造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1年04月02日      有1561人浏览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职业中专学校整体搬迁工程-原湖南机电学校教学楼结构修缮改造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投【2020】2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津市市职业中专学校整体搬迁工程-原湖南机电学校教学楼结构修缮改造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JS202107(ZB)

2.3 代理编号:CDZDJ2021-1005

2.4 建设地点:津市市境内

2.5 建设规模:津市市职业中专学校整体搬迁工程—原湖南机电学校教学楼结构修缮改造加固项目总投资8246422.02元,工程范围包括两栋教学楼、连廊及阶梯教室共四栋房屋,设有三条结构缝,按结构缝进行分区。一区教学楼为六层,二区教学楼、三区连廊为七层,四区阶梯教室为二层,建筑高度25.2米,房屋总建筑面积约7000平米;工程内容包括新增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或抗震墙、粘贴型钢法加固混凝土柱、粘贴碳纤维法加固混凝土柱、梁、粘贴型钢法加固混凝土板、增大截面法加固基础、柱、梁等。

2.6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设计周期: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

2.7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近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打印版为依据。

3.3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近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打印版为依据。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的单位,且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方式,投标承诺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 元,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5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422207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未提供小信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2制作技术标暗标所需资料请于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领取,逾期不予办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津市市汪家桥办事处汪家桥社区太子庙22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0736-4221411

招标代理机构: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中段华信大厦601室

联系人:熊柏林

电 话:0736-7177288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方。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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