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六、七地块房屋安全鉴定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3日
项目概况
一、五、六、七地块房屋安全鉴定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香榭大厦8楼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2]0073号、委托代理编号:YB-CZZF(FW)-2022022
项目名称:一、五、六、七地块房屋安全鉴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71300.00元
最高限价:7713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房屋鉴定范围是:一、五、六、七地块,建筑面积约154260平方米。具体栋号清单详见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6日至2022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5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香榭大厦8楼805室
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加盖公章、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 月26日上午11点00分
地点: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会议室(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香榭大厦8楼8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 05月26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会议室(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香榭大厦8楼8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桂阳县迎宾路4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13487500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香榭大厦8楼805室
联系方式:邝女士/0735-2861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邝女士
电 话:0735-2861180/15274137989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