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家园一期A1、A2、A3、A9、A10、C4、C5及九班幼儿园等楼栋安全鉴定服务询价函
发布时间 : 2023-01-12
各潜在投标人: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家园一期A1、A2、A3、A9、A10、C4、C5及九班幼儿园等楼栋安全鉴定服务,对安阳家园二期安置房,共9栋房屋(约4万平方米)建筑物结果安全鉴定服务。
1.2项目建设单位: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安阳家园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由浏阳经开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于2014年,大部分已分配给安置户,部分住房存在安置户自行改建问题,为有效保障房屋建筑安全,对该建设项目A1、A2、A3、A9、A10、B4、C4、C5及九班幼儿园等楼栋约4万㎡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鉴定期间中标人需处理好与住户关系,期间因检测或其他原因对房屋造成损坏的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修复,不再另计费用。
1.4服务内容:对安阳家园一期A1、A2、A3、A9、A10、C4、C5及九班幼儿园等楼栋安全鉴定,共9栋房屋4万平方米建筑物结果安全鉴定服务,出具满足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的鉴定报告等工作,工期:签订合同后6天内出具正式的鉴定报告。
二、 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3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4在2022年度长沙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信息内。
2.5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
服务费上限价为30万元,建筑面积为4万平方米,单价上限价为7.5元/m2。
三、 投标文件组成
3.1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3.3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 付款方式
4.1实施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4.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费用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五、 其他
5.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电话:0731-8272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