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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加固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2024-VGBQDK-G1001)

2024年10月08日      有49人浏览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加固改造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QDK-G1001
三、项目概况: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工程主要包括某单位所加固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估算价:1805421.33元(最高投标限价)

2.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包括某单位加固改造项目,3#栋楼、19#栋楼、1#宿舍、21#栋楼加固、改造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 /。

2.7其他

2.7.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合格、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供应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2.7.2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军队、学校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2.7.3保修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军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后营字〔2005〕第3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参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特定资质:

3.1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其中: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能清晰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2实施人员要求:

(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人 、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的最低要求。

(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除本次投标项目内的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单项签约合同价1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改造或维修改造工程。若拟配备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电子证书必须符合《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

(3)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4)施工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6)质量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7)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5款,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8)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放入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格式不限,内容须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在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网站上无在建项目查询记录”),并对真实性负责】。

(9)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质、业绩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相应人员的资质、业绩且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更换其他岗位人员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

施工期间,关键岗位人员在场时间每周不少于6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且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有事须书面请假,需监理单位认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发现未经同意擅自离场,每次支付违约金0.1万元/人。如发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施工期间连续5天无故不在场,除考勤违约金外另行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湖南省 湘潭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9: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0:00

(三)投标地点: 湖南省 湘潭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10:00

(二)开标地点: 湖南省 湘潭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5.2获取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1428563496@qq.com。

5.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6、3.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湘潭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江平

联系电话:13762369989

地 址:湖南省 湘潭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艳红

联系电话:13574820582

地 址:湖南省 长沙市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露

联系电话:1911868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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