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品 目号 | 标的名称 | 工程内容 | 预算(元) |
|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实训中心改造工程 | 1. 主要施工内容为临床实训中心改造工程土建部分(含原工厂车间内框架搭设及扩建卫生间):独立基础;框架梁、板、柱、屋顶;围护结构砖砌外墙,内间隔墙等; 2. 不包含:室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 3.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1950042.03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 术 | 服 务 | 合同条款 | ||
|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实训中心改造工程 |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 验收合格,分2次付清。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地点为 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77号中瀚财富广场C座902室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731-58519011
地 址: 湘潭市双拥路6号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15107328898
联系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77号中瀚财富广场C座902室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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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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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代应商参加政府采购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