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洲大桥提质改造工程现状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橘子洲大桥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长发改审【2017】3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为满足项目可研编制及工程设计需要,现对本工程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橘子洲大桥提质改造工程现状检测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沙市橘子洲大桥
3、项目概况:橘子洲大桥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连接长沙河东芙蓉区与河西岳麓区。该桥为大型钢筋混凝土双曲拱公路桥,全长1250m,全桥21跨,其中主桥17跨(8×76m+9×50m)采用m=2.24等截面悬链线无铰双曲拱,河东岸四孔引桥(27m+23m+20m+18m)采用m=3.5等截面悬链线无铰双曲拱,桥梁最大跨径76m,桥面宽20m。设计荷载:汽-20,挂-100级,人群荷载3.5kN/m2。桥梁宽度:20.0m=净14.0m(行车道)+2×3.0m(人行道)。
4、投资估算:总投资约11000万元,具体以可研批复为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1)桥梁现状整体技术状况评定检测,包括桥梁外观检测(含桥面检测、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水中墩台、水下基础等检测内容)、绘制病害分布图、统计病害数量。(2)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确定桥梁承载能力是否满足现行设计荷载,为桥梁加固设计提供技术依据。(3)拱上填料检测,确定拱上填料质量,为后期设计考虑是否更换填料提供依据。
8、检测期限:合同签订后25天(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供检测报告。
9、质量要求: 进度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法人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的,视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检测范围和项目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入围业绩: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须承担过1个(含)主跨40米(含)以上双曲拱桥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检测合同、已完成的检测报告(需有业主证明或评价)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 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5、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6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2、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须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 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三(2)、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 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八、招 标 人
长沙市工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