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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广东方十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我们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司成立之初以提供房屋安全检测、房屋质量鉴定、房屋检测报告、危房检测鉴定和房屋损坏评估鉴定、房屋建筑结构检测鉴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灾后房屋安全检测、厂房改造鉴定、厂房质量检测、抗震检测鉴定、钢结构检测、户外广告牌、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等技术咨询及一站式解决方案服务商。
2019年11月12日今日头条新消息,据房屋安全鉴定公司技术部透露
东西向倾斜不一致,倾斜率在3.3‰~6.1‰之间,房屋的倾斜率相对较大。 由于被检测房屋建造时间较早,距今已约35年,建造时所依据的标准和要求相对较低,房屋的整体性和局部构造相对薄弱,经过多年使用后,在材料老化、沉降变形和外界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会产生较严重的老化损伤现象。 根据现场检测情况,按照《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 363-2014)第3.2条的评定方法中房屋危险性定性评定: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根据房屋损坏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房屋危险性等级可分为A、B、C、D四个等级。 6、检测结论 通过对市某住宅房屋检测表明: 按《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 363-2014),相关条文进行评定 上海某住宅房屋危险性等级可评定为C级。房屋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加固修缮措施,才可以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7、 建议 出于房屋今后使用安全的考虑,结合房屋评级结果、各构件及子单元的适修性和保留价值,提出以下建议: (1) 对受损的承重墙以及破损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应及时进行加固修缮,或对受损情况严重的构件应进行拆除重建(更换),确保安全使用; (2) 建议对屋面采取翻新措施,或其他有效的修缮措施; (3)房屋若无历史保留价值,且房屋为空斗墙承重,并综合考虑经济造价等因素,建议在条件允许时可考虑采取翻建处理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房屋、厂房建造过程中、停工续建时或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层、插层、扩建,或较大范围的结构完损状态或使用功能改变等房屋改建时,需要对原有房屋、厂房结构进行抗震鉴定,内容包括对原结构进行检测、对原结构体系和构造进行鉴定、按改建结构进行结构抗震验算,综合评估改建后的结构抗震性能和改建方案可行性,必要时,提出改建方案优化措施和原结构抗震加固措施建议。房屋、厂房改建抗震鉴定一般须依据现行抗震设计标准。 1、检测项目 通过检测房屋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过程。 2、适用范围 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工程。 3、检测内容及过程 1)主要检测参数有: 倾斜、沉降、裂缝、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结构构件等,各参数的检测一般为现场检测。 2)非现场检测项目有: a.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测中,混凝土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b.钢结构构件检测中,钢材抗拉强度试验法检测钢材试件抗拉强度,钢材弯曲强度试验方法检测钢材试件弯曲变形能力。
房屋鉴定的种类 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屋鉴定方面的规范规程,其种类主要有以下六种:安全性鉴定、可靠性鉴定、质量鉴定、可使用年限鉴定和损坏纠纷鉴定等。 1.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 (1)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鉴定目的是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鉴定结果主要为房屋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适用的鉴定标准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2)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为房屋结构抗震性能的鉴定,主要是评判房屋结构是否满足所在地区抗震构造和地震作用下的承载力要求,目前我国房屋抗震设防的三个水准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适用的鉴定标准为《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2.房屋的可靠性鉴定是指房屋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和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结构的预定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房屋结构的可靠性鉴定就是根据房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来评定房屋的可靠程度,要求房屋结构安全可靠、经济实用、坚固耐久。目前我国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是对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结构的可靠状态进行评价,不包括地震和其他突发外力作用下房屋的可靠性。适用的鉴定标准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和《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 3.房屋的完损等级评定是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将房屋评定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个等级。适用标准为建设部1985年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4.房屋的质量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来评定房屋的质量,目前,只能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用于房屋建造的施工阶段,对于不同年代的房屋或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有些裂缝或损坏有时就不适用了。 5.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等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的因素,经过调研、分析和计算,评定出房屋还可以使用的年限,目前还没有鉴定标准。 6.房屋损坏纠纷的鉴定是指房屋在使用期间受到人为因素侵害,而确定责任人及其行为是否为房屋损坏的直接原因的鉴定。由于这一类鉴定的情况较复杂,且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和依据,所以鉴定工作的难度较大,只能根据各个鉴定项目的不同,参考有关的教材、资料和模拟检测的数据,综合分析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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